《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3月1日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立案处罚大气环境违法行为518起、处罚金额1026万余元,城管部门立案442起、处罚金额194.37万元,违法单位及违法行为全部予以曝光。(人民网8月6日电)
近年来,有关大气污染的话题在坊间热度不减,究其原因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大气污染也“高速发展”,并已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据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数据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北京的“优良天”占总天数约4成左右,刺眼的数字再一次给环保部门敲响警钟,严查严处,为大气污染防治罩上“金钟罩”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根据环保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自《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登台”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果,立案千余起,处罚金额千万余元,无疑彰显了《条例》的威严和震慑力,给大气污染者沉重的打击,为大气污染防治罩上了“金钟罩”,群众无不拍手叫好。然而,一串串耀眼的数字只是治理大气污染一个良好的“起跑”,如何“保持体力”,时刻以百米冲刺的精气神跑好这场“马拉松”,仍是后续需关注和考虑的问题。
治理大气污染,与时俱进的制度建设是前提保障。从《条例》的威慑力我们可以看出,良好的法律制度是防治大气污染的“包青天”,只要排污排气不合格,就会被“判刑”。其实,治理大气污染可以“软硬皆施”“刚柔并济”,在严查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挖掘排气排污防治措施做得好的“绿色企业”,并予以通报表扬,不失为治污长跑的“助跑神器”;另外,保持高强度的执法力度是防治大气污染的关键。
习近平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总书记已为大气污染防治指出方向,只要持之以恒更新制度,保正执行力度,呼吸绿色空气不是梦。(文/萧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