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广西、广东、山东等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施工方垫资、BT项目、合资建设等方式,进行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因财力困难等原因拖欠施工方债务,造成部分施工方陷入困境,这些“政府债主”多次讨债未果,不得不借高利贷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债务利息,有的不堪重负濒临破产,有的甚至轻生自杀。(8月6日新浪新闻)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政府举债修建政绩工程,而造成的政府欠债行为案件的曝光,政府的诚信问题日渐突出,不仅给债主和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信用。那欠债不还,是真没钱还是假哭穷?
根据记者调查,一些地方政府长期拖欠债务,尽管法院已经判决还债“官赖”们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有的玩起“躲猫猫”,把财政资金全部转移进专用账户,造成无钱可还假象,判决书俨然成了“法律白条”。导致欠款一拖再拖,时间久了很可能成为死账,最终吃亏的是那些付出血汗的项目承包人员。说到底,还是错误的政绩观惹的祸。
因此要改变政府的“官赖”形象,必须注重考核领导干部的潜绩与显绩。对新来的干部考增量,走的干部考存量。对于新增债务,必须审计是不是必需的,并出台相关规章,从制度上将政府的一些举债行为进行规范,使政府的借债走上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