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安徽省滁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狠抓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把抓好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抓手,把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有效载体,把抓好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措施,通过立规矩、出实招、动真格,营造风清气正、亲民做事的政治生态,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4-8-6)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面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大力推进“三转”,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才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三转”抓实了、转到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能抓准,方法就能改进,作风就能过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个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主业。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
把执纪、监督、问责,作为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第一要求。要坚持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规矩、出实招、动真格,营造风清气正、亲民做事。
要坚守责任担当,常怀戒惧之心,切实改进作风,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要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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