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巡视组指出“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的福建省,正在全面清理“裸官”。8月1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说,“全省厅级、处级‘裸官’任职岗位调整清理工作,已于7月30日全面完成;科级及以下调整清理,将在8月底前完成”。(《新京报》8月6 日)
裸官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裸体官员权的公职人员。裸官的危害不在于“裸”,而在于“逃”。一旦逃出国(境)外,将造成巨大的危害和损失。笔者认为,针对裸官,要严查严办,严防“裸官”变“贪官”。
尽管各级政府甚至中央都对裸官问题相当重视,将裸官清理纳入了反腐败的重要方面,不仅对各省裸官进行了摸排,还严格规定了裸官不得任职的岗位,但却对裸官数量避而不答。
裸官只查不晒难免遭人质疑。裸官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方面,其排查清理结果直接关系到公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一旦裸官信息得不到应有的公开,将再次危及政府的公信力。公众都不是三岁孩童,那些类似“不便透露”的理由又岂能堵住悠悠众口呢?
治理裸官,既要严查,又要严办。要在全国范围内彻底摸排清理裸官,并对摸排出来的裸官采取相应措施,要么按照规定调整岗位,要么劝其家人放弃外国国籍。只查不办不仅为裸官贪腐提供温床,又陷国家的制度法规于何地呢?(小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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