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下午,恩施州地税局财务装备科副科长向阳、行政管理科副主任科员丁勇林按照州局工作安排,到来凤县地税局调研。调研组与县局陪同人员共9人在县局内部食堂就餐,餐中饮用了2市斤左右每斤15元的当地散装杨梅土酒,酒菜成本不超过300元。进餐过程中,肖耀国感觉身体不适,经120救护车医务人员抢救无效于当晚身亡。
看完这则消息让人联想到前段时间有关部门公开机关食堂。如果让群众进来吃饭看见机关食堂还放有酒会怎么想!领导晚上“醉生梦死”。第二天怎么可能有精力为民办事。群众来政府部门办事情事情的时候看见领导都“面红耳赤”难道这不是在损毁机关部门的形象。很容易让人贴上“贪污腐败”“政府用餐大鱼大肉”等一系列类似的大头标签。在这个“风口浪尖”他们这不就是在顶风作案么?这样的行为就是在助涨歪风邪气。这样的事情值得我们深思。喝醉后还如何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但是为什么没有人制止这种情况的,难道这样的事情不应该严肃处理,而再等它一次次的重新上演。
中国的酒桌文化从古自今就没有没落过,传承至今源远流长。肯定是有它自己存在的原因。喝酒可以,但必须得有个度。就好比一把双面剑看你如何去使用。领导喝酒那更得注意公共形象。对于领导喝酒身亡这类事的事情也已经屡见不鲜了。如果对干部领导醉酒的处罚能赶上对待醉驾一样严肃处理。请问又有谁敢醉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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