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中共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
廖少华,论官职,省部级官员;论地位,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位置;论权利,掌管着遵义市的一把手大权;按理说,应该忠于职守,严守官德底线,为党分忧,为民尽职尽力,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后续的整治工作,把党员干部、或职工带进深化改革的嘴前沿去排忧解难,这才是市委书记应该做的事情,然而,廖少华不知是哪根神经短路而走上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给国家造成了损失,给社会带来危害,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伤害,廖少华遭到“提起公诉”是罪有应得。
人民干部人民选,选出干部为人民;作为人民的领导干部应该严守党的纪律,严守对人民的承诺,严守官德底线,不该用的权绝不能用,不该收的钱坚决不能收,不该得的利益坚决不能得,若“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就跟“徐老虎”、“周老虎”、乃至“七万余人”落马之徒没有两样,这样的官不仅玷污了党对自己的培养,还亵渎了人民对他栽培的真诚,人生道路两分歧,向前走,前景广阔,向后退,如同滑坡,只有死路一条。
做好官,党重用;做贪官,民众恨,“铁八条”禁令也绝不容许,廖少华忘乎所以贪婪腐败而遭到了惩罚,但愿领导干部以此为镜子,对党忠诚,对人民赤诚,戒腐戒贪,戒色戒贿,紧跟党走,为人民服务才是唯一选择。(文/等得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