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之浅见
2014-08-07 09:40:03   |   来源:中国东北网

  8月5日人民网消息,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全面整顿奢华浪费建设。这样的要求我们在拍手叫好的时候觉得以往有过类似的吧!我们国家的一些地方在以前确实有搞一些形象工程,地标建筑的。说什么打造地方特色,很多还得到了上级一些领导的肯定,说该处搞得好,某人有魄力等等,其实是暨浪费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大多数还滋生、伴生有腐败的东西,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无疑,中央整顿奢华浪费建设这样的要求是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

  不过,这样的通知要求也好决定意见也罢其实存在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一是,为什么以前也有这样的通知或决定,那些奢华浪费建设的现象还是依然存在、屡禁不止,现在虽然基本没有了,但并不是有的不想建,而是在本届中央的强力干预下遏制住的,可以说,如果稍微放松,情况又会反复(当然,可以一直采取高压,但是很累吧)。二是,审批建设立项的部门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一出问题往往处理事发地领导,发改、城建、安检等部门没有得到处理,虽然他们也是听领导的,但是没按规定审批就应该追责,那怕没出问题同样要追究,可是很多审批违规并没有被处理,实际起到了鼓励违规的作用效果。三是,处理违规的部门有哪些?纪委?监察?审计?反贪局?或者其它什么部门?部门和职能都不是很明确,也经常不作为,更不要说,处理违规的部门没尽责又由谁来处理的问题。

  这个要求很粗略,没有分门别类,说的很笼统,也没要求相关部门出细则,可操着性不强——实际我们的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原则性的,听起来很好听,看起来很花哨,其实没用,下面一阵风也照抄发个要求,跟着也一声吼,属于懒政和取悦领导的现象(有的认为可以取悦民众)。我们在限制一些现象时要尽量拿出一个尺度,要确定谁来掌握判断这个尺度和标准,不要波及到不属于限制的类别(前段时间对办公用房有用皮尺丈量的),同时还要出台配套政策,或者在没出台正式政策前出台临时政策,这样不至于出现政策的空白点和衔接脱节的现象。

  说了这么些,也许不对路数,但是真心的看法、体会、感觉吧。盼望有序恰当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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