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六集《拍蝇惩贪》中“小官巨腐”的典型——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贪腐一案,近日一审宣判。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大伟犯贪污罪、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63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
“村官巨腐”不是新生的腐败现象。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和过程几乎不存在公开透明,以致出现靠卖地侵吞村民补偿款达数千万的惊人腐败,利用职务之便把集体资金和村民补偿款求助款当作私人财富,肆意违规使用,甚至拿来做生意、个人生活费甚至拿来还赌债。“村官巨腐”的危害既摸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又极大伤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摧毁着党的执政基础。
作为最基层、最接地气的干部,村官直接联系群众,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村官群体职位不高,却折射出党风政风的好坏优劣。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纯洁“末梢神经”,牢固执政地基之“钢筋”,在现阶段尤为迫切。治理“小官巨腐”,也得扭住权力不放松,为基层“微权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惩治“小官巨腐”,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又是民心所向。只要各方协调努力,密切配合,彻底根除腐败分子生存的土壤,将官员的一言一行关进制度的牢笼,就一定能够根除“小官巨腐”这个社会毒瘤。(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