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获悉,温州市出台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对当地干部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等试点过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行为,以及过错失误等,免于追究责任。(12月7日 中国青年报)
“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谚语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从小被灌输。成功往往来之不易,原因是每次真正的成功脚下,都是大量失败做成的垫脚石。但是,我们潜意识里是害怕失败的,一旦失败,损失的是财富、是自尊,对于广大政府部门的干部来说,也许就是政治生命。
然而,温州市出台这一容错免责办法,虽然是试行,也让笔者看到了温州人的勇气——他们不但做生意头脑精明,更敢于在政府治理方面大胆创新。
回顾近年来的新闻,我们不难发现,很多领导干部因为追求创新、破解难题进行试点失败而被追责,草草的结束了政治生命,住进了“冷宫”,一方面是创新不成反而造成损失,带来消极影响,一方面是某些干部借改革试点中饱私囊,终被问责。
温州市的创举,无疑是对真正想要“做点实事”的领导干部的鼓励和保护,让这些“领头羊”放下包袱,大胆地走出新路子,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干部怕失败、怕出错、怕担当和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等问题,同时,笔者认为,我们也应该警惕那些“披着羊皮的狼”。
这一政策,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政府工作中制度方面的创新试验,既然是“新事物”,就不免有漏洞,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但违背了这项制度创新的初衷,更会给人民群众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所以,笔者认为,这项制度要正确地实施,获得理想的效果,一方面应该确立配套的公示、监督和听证制度,让专家学者和老百姓参与到创新决策中来,让决策站在正确的起跑线上;另一方面,应该建立严格的追责制度,避免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豁免权”做文章,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中饱私囊,让好的制度反而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